各有關單位: 按照吉林省科學技術廳、吉林省財政廳《關于印發<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(試行)>》的通知(吉科發國〔2021〕50號)要求,為進一步加強吉林省國際科技合作平臺的建設和運行管理,現就平臺名稱規范使用及取消5家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資格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規范平臺名稱使用 按照《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(試行)》“第八章第四十三條”要求,對2019年-2021年創建的17家吉林省國際科技合作平臺(吉林省國際科技合作重點實驗室、國際聯合研究中心)名稱進行規范(附件1),創新平臺統一中文名稱格式為:吉林省+專業技術領域+國際科技合作重點實驗室/國際聯合研究中心。英文名稱為:Jilin Provincial+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Key Laboratory of XXX/ International Joint Research Center of XXX 二、取消相關基地資格 今年,我廳開展了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規范管理工作,現有5家基地(附件2)因負責人退休、調離、與外方終止合作等原因自動放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資格。經與以上基地依托單位確認,取消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資格,不再納入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平臺管理范圍。? 特此通知。
附件:1、吉林省國際科技合作平臺名稱規范列表 ? ? ? 2、吉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取消名單列表
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吉林省科學技術廳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2021年12月28日 ? |
附件: |
附件1、吉林省國際科技合作創新平臺名稱規范列表.xlsx 附件2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取消名單列表.docx |